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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已經凌晨三點半了。

明明明天早上八點就要起床。

更重要的是,明明proposal還在幼苗階段。

莫名其妙的看了一眼自己的blog。

莫名其妙的看到兩則留言,覺得該回,也就回了。雖然過期了許久。

也就莫名其妙的留下這篇莫名其妙的短文了。

這算是讓自己的blog復活嗎?嗯,不太知道。不過我前幾天有試著克制想要在自己的blog上頭寫文章的慾望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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