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聲,這是一篇無聊的文章,純粹只是我今天做的一點無聊事的隨筆。內容只是我今天在思考為什麼一本期刊的impact factor大起大落的過程,特別的沒有趣味性喔。
在目前的學術系統中,因為採用了量化的評估,所以往往以一個人或一個機構發表的論文總數為指標。當然,論文的品質有好有壞,所以,又有了以該論文所登載的期刊有沒有被SCI或SSCI等論文索引系統收錄的標準。然而,縱使有被SCI或SSCI收錄,期刊的品質還是不一致(所以才會有「文章在某些期刊發表不僅不會提升一個人的聲譽、反而會有所損害」的說法),也因此,就有了以impact factor來為期刊做排名的比較法。
------
以上寫了那麼多瑣碎的事情,其實只是做個筆記,把今天認真研究過的impact factor的算則記下來。之所以會想要查這個指標,是因為某期刊的impact factor的分數有如溜滑梯一般的緣故。
剛剛認真的研究了一下impact factor(或許可以翻譯為影響力指標?)的算法。依照ISI的系統,所謂的impact factor,是在某年度之中引用某特定期刊前兩年發表的文章的總數除以該期刊前兩年的文章總數。舉個例子,假設我們要知道貓頭鷹期刊(虛構)的2005年的impact factor,如果貓頭鷹期刊在2003年與2004年總共出版了100篇論文,而這100篇論文在2005年被引用了300次,那impact factor就是300 / 100 = 3。這是很不錯的數字了。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JEP: G的主編Lindsay曾經說過,他希望他能夠讓JEP: G成為一本國際化、具有多樣性的期刊。他相信,網際網路的發展將能夠消弭地理的邊界,而讓來自不同國度的研究者們能夠順暢的交流。昨天使用了PB & R的線上投稿系統,感觸特別的深。
我還記得五年前為了投稿一篇文章,必需要印五本厚厚的紙本,然後捧到郵局去寄。當時,連要用什麼器材來裝訂紙本的手稿(manuscript),都要考慮良久。成功寄出稿子之後,稿子將會飄洋過海到達美洲或歐洲。如果一切順利,幾個月之後,就可以收到一份精彩的意見。然後就又是一段繼續奮鬥的過程,我要奮鬥,之後新的稿子也要努力的前往遙遠的彼岸。
直到這幾年,事情開始有了變化。一開始,編輯會鼓勵同時用紙本與電子版本投稿。而到現在,大概是已經深深地感受到電子郵件的好處,大部分期刊都已經可以接受單獨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電子版本的投稿了。
過去我對於Psychonomic Society的偏見一直是他們現代化的速度比較慢,比方說別人都已經有PDF的電子期刊了,他們還是沒有(當然,現在已經有了,而且很完善)。所以說,他們出的PB & R的期刊能夠接受電子郵件的方式投稿,已經很感動了。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動化(automaticity)的一個定義是不需要認知資源,可以在無意識的情況下進行。最近在中壢,嘗試到好幾次自動化的痛苦。
通常,自動化是件好事。代表對於一件工作已經很熟悉了,可以在無意識下執行那件工作。這可以大大的節省認知資源,讓我們有餘力同時做其它的事情。

反過來說,自動化最大的問題就是,正因為可以無意識的進行,這會讓我完全不知道有沒有做過這件事。最近的例子就是,我會在出門一陣子之後,突然開始思索到底有沒有把門鎖起來,因為我完全沒有鎖過門的記憶。有一次已經離開住的社區才想到這個問題,就索性直接說服自己門有鎖了,因為,實在有點懶得回去看;另外有一次,則是按了電梯之後就想到這個問題,便離開已經打開的電梯大門,回頭檢查到底有沒有把門鎖起來。所幸,兩次其實都有鎖起來。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Aug 21 Mon 2006 21:19
  • 喜悅

前不久收到我在 ISI Web of Knowledge訂閱的被引用通知。那是我們在M & C的一篇NP的文章,引用者則是兩位德國的研究者,這是他們今年八月發表在JEP: HPP的auditory NP的研究。
收到這則消息非常興奮。這感覺就如同出國開會時,最棒的體驗就是遇到有共同研究興趣的人,可以聊彼此的研究一樣;發表了文章之後,最開心的就是有人引用了自己的研究了。會覺得自己的東西對於整個研究議題還是有小小小的貢獻,也會覺得有種終於有些學術交流的感覺。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今天難得坐捷運來學校。因為等的班車要過5分鐘才會到,便四處東張西望。這才發現,以西門捷運站為例,開往小南門、中正紀念堂的月台上的標示居然是「小南門、中正紀念堂(與其英文) → 」。大為驚訝。他們只用箭頭符號標明去向也就罷了(畢竟因為後天學習的效果,大家對於箭頭的意涵有共同的解釋),但是,「目的地 → 」有違常用規則。看起來很像從某某地出發,要到一個未知的地方。應該是「 → 目的地」之類的標示法才能讓人理解。甚至「出發地 → 目的地」的標示法更好。如果我是異鄉的旅客,應該會很無助吧。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是Nelson Cowan在他1998年的文章的一句話。當時的情境是,Cowan在評論fuzzy-trace theory的研究,並且提出他15年前未發表的實驗資料做為佐證。因此,他下了這樣的一個註解。嗯,我只是要讚美他,15年過後,即使是未發表的資料仍然記憶如新。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常常有人問我在國外跟國內做研究的比較。我的答案通常是國外的研究環境比國內好太多了。國外的研究設備不一定比較新穎,最重要的是,國外的刺激比國內要豐富許多。有很多的教授、博士後、與博士班學生可以討論,還有許多精彩的來賓演講。在這樣的環境之下,一份研究可以得到各式不同的建設性建議(我會強調建設性建議是因為在國內的演講有時候建設性建議比非建設性建議還要少),可以充分的欣賞到不同研究者的思路,而也使得後續的研究更有彈性與創造性。以今天的演講為例,來訪的演講者是U.C. Berkeley的Mark D'Esposito。他是神經科學的教授,也是腦造影中心的負責人。今天的演講主題是top-down與bottom-up的機制。在一個小時的演講裡頭,可以看到他們透過fMRI所獲取的不同時間點的各個區域的激發,藉以推論各區域之間訊息傳送的關連性。也可以看到他們使用EEG技術所得到相關指標的時間剖面。此外,也有老年人與年輕人的比較,並推論他們的差異可能來自Acetylcholine跟Dopamine的不同。這樣的推論有藥物實驗的支持(雖然我覺得這部分的實驗不夠乾淨,可是已經讓人印象深刻了)。坦白說,在台灣,除了前一陣子的國際性會議之外,我從來沒有聽過那麼精彩的演講。而這樣子豐富的演講,只是眾多演講的其中一場而已。所以囉,純粹有感而發,在國外做研究,的確是有不少好處的。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先聲明,這可不是什麼嚴謹的實驗,只是個實用的比較罷了。每次買了馬鈴薯,因為通常一次會買好幾個(超市是袋裝的),所以會有一陣子之後,馬鈴薯發芽的困擾。大約兩週前到Schnucks買馬鈴薯,我就特意看了一下他們所註解的如何保存馬鈴薯。大意是把馬鈴薯保藏在「乾燥」、「寒冷」、「陰暗」的地方可以保存比較久。如果不考慮掛在屋外,那我至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室內陰暗的角落,一個是冰箱的冷藏室。因為室內暖氣需要隨時保持開啟,所以室內溫度並不低。所以市內陰暗的角落只符合「乾燥」跟「陰暗」兩個條件。而冰箱裡頭,因為有自動制冰裝置把水份引入,所以濕度應該比較高(這點未經證實),所以應該是符合「寒冷」跟「陰暗」兩個條件。我其實不是想看「乾燥」跟「寒冷」何者重要,純粹只是要看放在哪裡可以保存比較久,以後好做個參考。所以囉,我就把一袋馬鈴薯分成兩份,一份放在櫃子裡頭,一份放在冰箱的冷藏室。兩週之後,結果揭曉。室內組已經長了邪惡的芽,這是我以前的室友對於長的又粗又長的馬鈴薯芽的描述;而冰箱組只有發芽的端倪。以後,我都要把馬鈴薯冰在冰箱裡。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我一直相信睡眠時間是很有彈性的。比方說,我們可以學期期間每天睡五個半小時,到了寒暑假,再每天睡十二個小時補回來。我以前就曾經這樣身體力行過,覺得還不錯。唯一的缺點是,會被擔心說是不是生病了,怎麼一天到晚都在睡。現在正在想,REM跟non-REM睡眠要不要分開計算。算了,這種實驗太殘忍了(對受試者跟實驗者都很殘忍),還是不要輕言嘗試。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 Jan 30 Sun 2005 11:24
  • 食量

我一直有個疑惑。那就是,為什麼到了美國之後感覺食量大了很多。有好多種可能性。一種是因為天氣冷,會比較想吃東西。還有一種是因為這裡吃的味道變化比較少,所以會希望吃更多的口味。還有一種則是因為東西都是自己弄,所以比較容易沒有限度的多吃東西。不過跟朋友聊天之後,發現好像不只我是這個樣子。嗯,那暫時相信假裝是氣候的因素好了。說不定啊,人們有一種「冬天儲食」基因,就像要準備冬眠的動物一樣,溫度一低,就會開始拼命增加身體儲備的能量,以備不時之需。呵呵,越想越有道理,真是個美好的外在歸因。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因為我不是太重視衣服怎麼樣搭配比較好看,這裡談的也不會是什麼顏色的衣服配上什麼顏色的衣服比較好看,也不會是什麼樣的條紋適合什麼樣的條紋。我想問的問題是,怎麼樣穿比較暖。我從小就相信,暖活的感覺是相對的。所以我自己會有一套規則。如果是攝氏二十度以上的話,就T-shirt配上薄襯衫;如果是十五度以上的話,就加件小外套;倘若是十度以上,那就加件毛衣;如果很神奇的到了十度以下,就加件高領內衣。我還記得,有一年冬天我覺得好冷好冷。我後來歸咎於我太早多穿上保暖的內衣或毛衣了。當然,這樣子的規則不是沒有變化的。如果要在雨天騎機車,那重點會是如何穿的衣服+外套,再加上背包之後,可以很舒服的塞在雨衣裡頭;還有,如果雨水滲進來,必需要確保脫掉外面濕掉的衣服之後還可以舒適的活動。剛到美國,我還是奉行我這樣的規則。唯一讓我擔心的是,如果氣溫到了零度以下,甚至到了攝氏負十度,那該怎麼辦。現在我發現,這個困擾其實不存在耶。我只要穿上一件短T-shirt,再穿上一件毛衣,再加上我的兩層式Gore-tex外套,就至少可以在攝氏負十五度到攝氏十五度的範圍活動自如了。當然,如果到了零度以下,還是得多加毛帽跟手套,不然耳朵跟雙手會冷到刺痛。剛剛我再度證明了這樣的三件四層式組合的實用性。即使外面飄著小雪,地上積滿白雪,穿著這樣的衣服出去,其實不太會冷。不曉得有沒有機會遇到負十五度以下的溫度,可以看看這種組合的極限。喔,至於為什麼裡面是短T-shirt,而不是長袖T-shirt或是套頭內衣也是有理由的。我理想中的穿著,是可以在最大的溫度範圍活動的。負十五度到十五度就保持這樣的穿著。到了二十度,可以把外套脫掉。再暖活一些,則可以把毛衣脫掉。這樣子,我不必多攜帶衣服,就可以在負十五度到三十五度或更熱的環境中活動喔。當冬去春來,溫度回暖的時候,我就不是用前面說的標準來減少衣服了。因為,我實在太愛冬天的外套了。這些外套可以有很多很大的口袋,實在很方便。錢包、零錢包、手機、PDA等等,全部可以丟在裡面。要是我的數位相機輕薄一點,丟進去也不是問題。所以啦,我會穿外套直到熱的受不了為止。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 Jan 30 Sun 2005 08:42
  • 甫說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理論,每個人也會有自己的一套哲學。這些理論千奇百怪,無奇不有。有的理論可以對應到一大群人身上。有的理論,則只能適用於當事人。當然,有的理論,還真的只是理論而已。在這兒,我會貼上一些我自己的想法。願不願意買我的帳,就看看倌您囉。當然,最好的作法,就是看一看、笑一笑囉。

owle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